2025年3月,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正式發(fā)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GB 10770-2025)。此次標準的修訂以保障嬰幼兒營養(yǎng)和健康為核心原則,參照嬰幼兒喂養(yǎng)指南,結合嬰幼兒的生長發(fā)育特點和營養(yǎng)健康現狀,主要對產品類別和理化指標等進行了修訂。
該標準設有1年過渡期,將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實施。
標準的修訂內容:
一、適用范圍的表述
為使本標準中人群描述與其他標準保持一致,將原有的“6月齡以上嬰兒和幼兒”調整為“本標準適用于6-36月齡較大嬰兒和幼兒食用的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修改后的標準更加科學嚴謹。
二、產品形態(tài)分類描述
增加了嬰幼兒泥(糊)狀罐裝輔助食品的狀態(tài)描述,為“呈半固態(tài)或固態(tài)狀”,將“不需咀嚼”改為“不經咀嚼可順利吞咽”。
將“顆粒狀罐裝食品”改為“顆粒、片(塊)狀罐裝輔助食品”,并規(guī)定“顆粒、片(塊)狀大小應保障不會引起嬰幼兒吞咽困難、稀稠適中的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三、原料要求和描述
原料中增加了“不應使用蜂蜜”的要求。
四、理化指標相關要求
修改理化指標表述形式:將原標準中“理化指標”的表格形式替換為文字形式。
修訂產品類別原料范圍:產品類別原料來源種類由原來的“動物性食品與蔬菜類的混合”修訂為“動物性食品與其他食品原料”進行混合。
對于含有魚肉的產品,產品中組胺的含量不應大于10mg/100g,以保障嬰幼兒營養(yǎng)健康。
五、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引用通用標準
刪除了原污染物限量表格,改為“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guī)定,具體限量值見通用標準;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 2761的規(guī)定”。
六、標簽要求
對于顆粒、片(塊)狀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應標明“本產品含顆粒、片(塊)狀物,食用時請注意吞咽安全”。
七、更新檢驗方法標準編號
對相應的檢驗方法標準編號進行了更新。
撰稿 彭 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