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據江蘇省食藥監(jiān)局消息,2017年第5期食品安全抽檢結果出爐,抽檢項目合格12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其中江蘇樂天瑪特商業(yè)有限公司泰州九州店銷售的標稱濱海成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醋味即食海蜇絲,菌落總數檢出值71000CFU/g。標準規(guī)定為不大于30000CFU/g,超標1.37倍。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wèi)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yè)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wèi)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本次公告的監(jiān)督抽檢信息共涉及2類食品125批次樣品,其中:水產制品74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51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1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為:東臺市國貿千家惠連鎖超市有限公司百盛店銷售的標稱東臺市海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蟶鼻,苯甲酸檢出值0.030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
苯甲酸是一種可在食品中使用的防腐劑,具有抗細菌作用。其對皮膚有輕度刺激性,蒸氣對上呼吸道、眼和皮膚產生刺激。該品在一般情況下接觸無明顯的危害性,但長期或大量服用苯甲酸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因此,在國家出臺的食品添加劑安全限量中,對于苯甲酸的含量有著嚴格的限制。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guī)定了水產制品中不允許使用苯甲酸。
正常情況下,每日的最大服用量控制在允許的范圍之內,不會對人體造成任何危害。但是,為了提高食品的保質期,一些食品生產廠家就會私自提高苯甲酸的含量。
針對監(jiān)督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食藥監(jiān)局已要求企業(yè)所在地鹽城、泰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并對相關企業(yè)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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