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公報刊登了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第6/2014號行政法規(guī)--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此法規(guī)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為了保障食品衛(wèi)生安全,澳門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經征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了此補充性行政法規(guī)??兹甘G、硝基呋喃類、已烯雌酚、氯霉素和三聚氰胺被列入此禁用物質清單內。
澳門立法補充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
日期:2014-03-03 來源:食品伙伴網
【匯總】2024年前三季度共有3035批次不合格食品未準入境,同比增長78.95%
2024-11-07- 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