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管理局于12月底在《聯(lián)邦紀事》公布,進行關于中國非冷凍濃縮蘋果汁反傾銷稅令新出口商的復審,綜合收到的各方意見和信息分析后,美商務部終審時改變傾銷幅度的計算,最終裁定靈寶鑫源果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傾銷幅度為零。最終裁決于2010年12月28日起生效。
基于兩家相關企業(yè)三門峽緣份果業(yè)有限公司和秦安長城果汁飲料有限公司及時撤消行政復議的請求,美國商務部取消兩家公司的行政復議。最終裁決于2010年12月29日起生效。
三門峽緣份果業(yè)有限公司和秦安長城果汁飲料有限公司分別于2010年11月8日和11月9日提出撤消行政復議請求。2010年11月15日,美商務部就對華濃縮蘋果汁反傾銷日落復審,終止對我國濃縮蘋果汁出口產業(yè)執(zhí)行十年之久的反傾銷稅令。由于所有審查請求的及時撤消,美商務部取消了所有公司的行政復議。